標題: 有關113年「臺奧學研合作計畫基金」申請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4-03-21

一、旨揭計畫係依據教育部與奧地利聯邦教育科學及研究部簽署合作備忘錄辦理,鼓勵我國大學與奧方高等教育機構進行教學研究合作與交流,同時擴充高教深耕計畫第二部分研究中心之國際合作資源與效益。另自本年起新增藝術領域,以期擴大合作範圍並促進深化臺奧學研交流。

二、旨揭計畫申請資格如下:

(一)獲高教深耕第二期第二部分研究中心之學校,並需於研究中心計畫架構下延伸與奧方之研究合作計畫,團隊成員需包括在學學生。

(二)或設有藝術學門「美術、手工藝、音樂及表演藝術學類」系所,且開設博士班之大學校院。團隊成員需包括在學學生。

三、每案經費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計畫期程以一年為原則,最長得規劃二年。

四、貴校若有意願申請本計畫經費,請詳閱附件計畫並依各項規定撰寫計畫申請書,並請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前函報教育部計畫書一式3份並附電子檔。

五、計畫申請書將由教育部辦理審查後,由教育部與奧方依審查結果,共同確認通過名單後公布。

六、前已核定之112年度計畫,且計畫期程為二年者,無須報部申請第二年計畫。

七、檢送旨揭計畫及申請書1份。

承辦人:洪芸琳

電話:(02)7736-5893

電子信箱:yunlin806@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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