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營繕組技術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營繕組 |
需求職稱 |
技術員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 備取1~2人 (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工作業務 |
1. 水電維護業務統籌。 2. 節能節水計畫業務。 3. 消防設備設置檢查維護業務。 4. 電梯維護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大學電機相關工程科系畢業者(以教育部公告認定為準)。 2.人際溝通協調能力及工作適應性佳,具有獨立作業、抗壓性良好者。 3.具文書作業能力,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4.具政府採購經驗或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照尤佳。 5.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6.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學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2.個人履歷表。 3.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vivianlai@nfu.edu.tw 4.查閱同意書(請詳閱並簽名)。 5.個資蒐集告知函(請詳閱並簽名)。 6.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原住民族者請附戶籍謄本(無則免付)。 7.其他相關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 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
備註 |
1. 本聘任案為校務基金聘用之編制內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契約期滿即離職,依大學學歷32,285元敘薪,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截止期限:111 年 07 月 29 日(星期 五 )前以郵戳為憑寄出,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主動以電話通知面試,未接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4.收件人:總務處賴威秀小姐(信封註明:應徵營繕組技術員) 5.聯絡電話:05-6315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