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1年度教育部計畫專業輔導人員徵聘啟事 至111年05月17日止     公告日期: 2022-05-04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1年度教育部計畫專業輔導人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需求人數

正取1人 備取1-2(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上班地點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工作業務項目

 

1.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危機處理。 

2.班級輔導、心理測驗。 

3.高關懷學生篩檢系統,以及諮商預約系統總個管。

4.心理健康關懷量表業務,以及中心心理測驗管理。 

5.新生定向輔導。

6.工程學院個案管理業務(機械設計系、自動化工程系、飛機工程系、車輛工程系以及精密機械科五專部)

7.學務處學生申訴業務窗口。

8.辦理自殺防治守門人相關活動(心理健康促進計畫)以及大專校院輔導工作計畫校園宣導計畫。

9.支援中心活動,以及協助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限教育部認可之諮商輔導、心理、社工等相關領域研究所畢業,並有心理師、社工師之專業證照者。 

2.具有大專院校輔導實務經驗尤佳 

3.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4.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人士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yalian@nfu.edu.tw

2.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檢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心理師或社工師專業證照影本,以及其他之個人證照影本(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其他相關證明(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

6.「查閱聲明書」以及「個資蒐集告知函」,請詳閱並簽名。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2~8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備註:

1.本聘任案依據111年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編制,屬計畫案聘任之計畫人員,薪資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研究副管理師38,620元敘薪,享有證照加給(專業證照加級5,500)、年終獎金、勞健保、勞退等等,相關人事管理請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計畫結束止。

2.截止期限:111517日(星期二)17:00前以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專業輔導人員)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4.收件人:楊雅連社工

5.聯絡電話:05-6315965 楊雅連社工師

閱讀 1829 次數

使用者入口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