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技士 徵聘啟事至106年12月29日止     公告日期: 2017-12-19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  系:

電力工程

職  稱:

技士

官等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

正取1名(備取2名),本職缺預訂於1072月出缺

性  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具有電力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3.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特種考試等限制轉(調)任情事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水電維護業務統籌。

2.        節能節水計畫業務。 

3.        消防設備設置檢查維護業務。 

4.        電梯維護業務。 

5.        電話系統維護業務。

6.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報名應繳證件如下(請以A4規格製作,若檢附影本請於相關資料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按以下順序排列。資料若有不實或缺漏,一律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1.    直式橫書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請註明日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並請親自簽名)

2.    曾任經歷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現職非電力工程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需檢附曾任電力工程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銓審函影本或銓敘部證明資料)

3.    現職派令及銓審審定函影本。

4.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1年至105年考績);獎懲令及訓練進修影本(10112月至10611月期間)

5.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    最近5(10112月至10611)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證明影本(如有通過英檢或其他外語考試者,亦請附上證明影本)。

8.    若有曾任主管職務、同職務列等及各職務歷練之證明資料,亦請檢附資料(銓敘審定函、派令影本)

 

※限通訊報名,請於1061229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技士),格式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欲退還證件資料請附回郵信封。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人事室朱小姐收(聯絡電話05-6315262)。

※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就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必要時舉辦業務測驗。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本職缺正取1人、備取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正取人員先由本校辦理商調,如原服務機關未於一個月內函復同意,則改商調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閱讀 2258 次數

使用者入口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