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 備取1~2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組員職務代理人) |
工作內容 |
1. 承辦全校性學生自治組織、體能性、服務性社團及活動申請行政作業。 2. 辦理校慶週學生社團活動及規劃校慶週系列活動。 3. 辦理學生社團評鑑活動(全校、全國、彰雲嘉)。 4. 辦理四合一選舉、社長交接、社長大會活動。 5. 整合及遴選對外學生獲獎、研習代表、會議代表等業務。 6. 課外組公關事宜及各活動新聞稿(由活動承辦人自行撰寫)彙整發送。 7. 協辦學校大型活動、課外組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需具學士學歷畢業。 2. 曾擔任行政職務,具活動企劃與執行等相關經驗尤佳。 3. 熟諳電腦office軟體及基本網路系統操作。 4. 具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並具細心、耐心尤佳。 5.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6.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族人士者佳。 |
評分項目 |
1. 初審:書面資料審查。 2. 面試。 |
檢具資料 |
1.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檢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2. 「個人履歷表」、「個人基本資料表」,兩者資料請下載表單(表單欄位請勿刪除)填妥後E-mail至nfuact@nfu.edu.tw , 並請電洽05-6315146確認 。 4.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工作經驗和資歷證明影本)。 6. 【以上1-5項相關資料為書面審查依據,請另行郵寄或親送紙本資料】 |
備註 |
1. 本聘任案係單位公務人員職務出缺至該公務員職缺錄取分發前所需之人力,以編制外約用人員(職代)聘任,依學士學歷32,285元敘薪,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01月31日止,聘期屆滿應依規定辦理離職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續聘及留(延)用,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收件截止期限:112年06月16日17:00前寄達或親送至【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依書面審查結果逕行通知面試,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郭小姐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課外組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及信箱:05-6315146,nfuact@nf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