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111學年度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東南亞語言與產業(學分)學程計畫(含110學年度第2年延續計畫及111學年度新申請計畫案)及新住民二代培力計畫提報事宜,詳如說明。     公告日期: 2022-06-28

一、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培育東南亞語言及產業人才計畫申請要點辦理。

二、有關補助開設東南亞語言與產業(學分)學程計畫,說明如下:

(一)辦理期程:延續案為111學年度(共1學年度)、新申請案為111學年度至112學年度(共2學年度)。

(二)學生人數:一班至少20人,應優先錄取新住民二代學生。

(三)必修學分,應包括下列課程內容:

1、東南亞語言課程(包括越南語、泰語、馬來語、印尼語、緬甸語等新南向國家當地語言)。

2、東南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及專業相關課程:

(1)政治、經貿、產業、法律及文化議題課程。

(2)開設應用於不同產業需求之專業課程。

3、海外見習或實習課程。

三、有關新住民二代培力計畫,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大學一年級至四年級或專科學校四年級及五年級之在學學生,其原生家庭父母任一方具東南亞國家國籍者。

(二)補助標準:補助學生獎助學金為每位新臺幣8萬元。

(三)學生應配合事項:需赴東南亞國家之臺商企業見習或實習,時間至少4週以上,另學校並應提供學生充分之見習或實習相關資訊。

四、111學年度東南亞語言與產業(學分)學程計畫(含110學年度第2年延續計畫及111學年度新申請計畫案)及新住民二代培力計畫執行日期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學生赴東南亞國家見/實習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與邊境管制影響,無法於執行日期內完成研修/交換者,得於核定後由學校備函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視疫情另案辦理展延。

五、請依附件格式於111年7月18日(星期一)前函報紙本計畫1式1份至教育部(電子檔請寄至louis0924@mail.moe.gov.tw),另寄送4份紙本計畫書(電子檔請寄至acexch@ntut.edu.tw)至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審查作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劉小姐02-2771-217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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