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推薦符合資格之優秀學生參加甄選,每校最多推薦5名;推薦名單及其申請表件(夏令營申請表1式2份,其餘1份)於111年3月4日前送達國際事務處,以利3月11日備函送達教育部,另將上述全部申請表件之PDF檔案傳送至電子信箱:jysun@mail.moe.gov.tw。
二、旨揭獎學金相關資訊及申請表電子檔可至捷克教育部網站查詢下載(網址:http://www.msmt.cz/eu-and-international-affairs/summer-schools-of-slavonic-studies?lan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