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永續行動方案徵件     公告日期: 2018-05-04

一、為提升青年國際視野並鼓勵青年參與國際事務,鼓勵青年自組團隊、自選國家及自主行動,本署即日起受理「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永續行動方案徵件,相關資訊如次:

(一)申請資格:曾參與本署歷屆培訓營完訓者,且為18-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青年(民國71年1月1日至89年12月31日間出生者),3-5人組隊報名。隊員中須至少有三分之一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擬赴國家同等語言檢定資格。

(二)重要時程:

1、徵件:於107年5月25日(五)下午5時前進行線上報名,並上傳永續行動方案1.0,青年須協助在地組織(非營利組織或社會企業)精進發展,或青年自主在地行動(擇一),期間須諮詢2個在地組織並作成諮詢紀錄(在地諮詢組織參考名單如附件2,可依議題自選或由參考名單諮詢相關聯之組織)。

2、輔導審查:初審通過青年須於6月中旬參加複審面試,錄取者須參加團隊共創營及提出永續行動方案2.0。

3、國際聯結行動:於8月11日至8月31日期間赴海外參訪交流7-14天。

4、執行行動方案:青年回國後須提出永續行動方案3.0,並於9月21日至11月20日期間,據以執行永續行動方案2個月,嗣於12月參加我的行動style星光大道競賽。

(三)本署提供資源:

1、經費獎補助:國際聯結行動期間費用(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核算補助生活費用,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族及新住民子女青年另補助直接往返海外行動國家之經濟艙機票)、提案執行經費最高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競賽獎金5-8萬元。

2、Mentor團:提供團隊諮詢,輔導青年提出國際行動規劃及執行永續行動方案3.0。

(四)團隊義務及處理方式:

1、扣繳保證金:團隊成員各須繳交保證金5,000元,請假超過2小時或無故缺席人員,已發生之費用須自行負責,並扣繳保證金。

2、撤銷錄取資格:

(1)團隊成員於計畫期間應維持3-5人,各團隊於赴國際行動前,成員調整至多以1次為原則。

(2)參與本計畫團隊任務之請假或無故缺席人員不得超過團隊成員1/3(遇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其中國際聯結行動及永續行動方案3.0執行須全隊執行。

3、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倘有重大違法犯紀案件,或違反義務情事且情節重大者,本署得撤銷錄取及補助資格,且已衍生之費用須由其自行負責。

二、有關計畫詳情請洽本計畫工作小組:青創總會李小姐,電話:02-2332-8558*326,e-mail:326@careernet.org.tw;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薛小姐,電話:02-7736-5523,e-mail:ann0317@mail.yda.gov.tw 。附件一  附件二

閱讀 1601 次數

使用者入口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