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本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4-03-02

一、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培育東南亞語言及產業專業人才計畫申請要點辦理。

二、依上開要點第3點、第4點及第6點規定,教育部補助為每校申請以4班為原則。每班修課學生人數為20人以上者,每班補助經費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修課學生人數未滿20人者,不予補助。獲補助之班級,學校應提列教育部補助經費10%以上之配合款,總經費應將教育部補助經費及學校配合款分開編列敘明。學校於確實開課且修課學生人數符合前開規定者,得向教育部申請補助經費。

三、教育部補助學校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為鼓勵學生培養多元語文能力,是以為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及維持高等教育教學品質,外國學生不得修習該國母語基礎課程。

四、符合申請補助條件之學校,請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前函報以下文件,並分別寄送紙本各1份至教育部技職司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電子檔請寄至教育部技職司louis0924@mail.moe.gov.tw 及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acexch@mail.ntut.edu.tw

(一)經費申請表(以校為單位彙整1份經費申請表)。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技專校院開設東南亞課程統計表(含經費統計、修課人數統計、授課師資、修課學生名單)。

(三)課程大綱(含課程名稱、每週教學進度)。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劉小姐,02-2771-217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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