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大學校院辦理113年度「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辦理學位專班或專業學(課)程」申請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4-02-16

一、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大學突破現有法令框架,與外國優質大學合作設立學位專班或專業學(課)程,實質引進國際水準之課程、師資及其他優質教育資源,進行標竿學習,提升我國高教品質,爰推動旨揭計畫。

二、案內申請招生學年度為113春季班(114年2月入學)、114秋季班(114年9月入學),凡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4月22日(星期一)17時前,由學校備文檢附申請計畫書及相關附件(含光碟電子檔1份)各1式10份送達至本部,逾時、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相關申請細節及規定,詳見申請作業須知(如附件)。

三、本案如有疑義,聯繫窗口如下:

(一)技職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吳芳瑜小姐(電話:02-77365854,信箱:fangyu@mail.moe.gov.tw)。

(二)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蔡依玲小姐(電話:02-77365920,信箱:wfxx@ 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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