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教育部推動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實施計畫-113年新型專班」(下簡稱新型專班)籌備諮詢窗口一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3-11-23

一、旨揭新型專班之規劃,教育部業於112年8月30日辦理學校說明會,並於112年9月15日以臺教技通字第1122302616號函提供說明會簡報與QA(諒達)。

二、教育部業規劃於越南、印尼、菲律賓設立海外基地,如貴校預計於越南、印尼與菲律賓招收新型專班學生,可洽詢海外基地負責學校籌備開設新型專班相關事宜,學校可依據區域性,就近洽詢基地學校窗口。

三、各區域海外基地學校聯繫窗口表單如附件。

承辦人:龔琳晏

電話:02-7736-6184

電子信箱:linyen@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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