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敬請各單位辦理活動前事先知會駐警隊,俾利協助訪客登 記及辦理車輛進出管理事宜,以維護校園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基於校園安全維護, 非本校人士於上班時段因公進入校園請至警衛室登記並辦理換證方可 進入,以落實校園安全及車輛管理工作。
二、本校各校區停車位置有限,各單位如因舉辦各式會議、 考試或辦理活動,須邀請外賓或講師蒞臨者, 建請於活動辦理前於公文流程加會事務組駐警隊。俟公文奉准後, 請填 具「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活動(會議)車輛進入校園申請單」 (如附件),並於活動辦理前一週送達駐警隊, 俾利協助規劃停車區域及交通引導。
三、小型活動(免簽辦者)亦建請至少於活動辦理3日前, 先行填具申請單,以利及早通知執勤人員, 避免活動當天因應不及怠慢外賓。
四、如未依前述說明事先提出申請者, 則依說明一請外賓辦理換證後再行進入校園。本校因校區分散, 駐衛警隊人力有限,請主辦單位於活動辦理當日派駐接待人力, 協助確認貴賓確實到校並引導前往會場,襄助活動順利進行。
五、已知活動或會議參與人數較多時, 建請規劃以第三校區為優先辦理場地, 俾利同步整體規劃會議室及停車區域, 以免貴賓抵達後還要往返校區間,造成不便, 亦增加主辦單位增派人員引導之困擾。
六、本宣導事項已於校內來文公告周知(如附件),申請表亦公告於 總務處事務組網頁之表單下載區供單位自行下載使用, 如有本宣導事項相關問題,歡迎洽詢駐衛警隊陳啟旺小隊長 (分機:5222)
總務處駐警隊 敬上
11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