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111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     公告日期: 2022-05-25

一、請申請人至官方網站登錄並完成相關填寫作業,送出資料後下載PDF檔,備妥所需檢附資料並親筆簽名。

二、上開完成簽名之資料以PDF檔格式於111年7月20日前寄至研發處邵小姐(s9841057@nfu.edu.tw)。

 

說明:

一、國内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

二、相關申請作業若有疑義,可洽詢本部或計畫辦公室承辦人李小姐或易小姐(聯絡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

三、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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