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之「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本年1月28日施行,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22-02-10

一、依行政院本年1月28日院臺法字第1110002552B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來函、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條文(如附件)。

承辦人:江奇晉

電話:(02)7736-6712

傳真:(02)2397-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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