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自111年1月28日起可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繳費單繳費,繳費截止日:111年2月20日,請如期繳費,以下內容請詳閱。
繳費前,請再次確認繳費單上為110學年度第2學期。
※欲持紙本五倍券繳納學雜費者,請持紙本五倍券並自行列印繳費單至台灣銀行繳納。
- 繳費單繳費截止日:111年2月20日。
- 逾繳費期限各代收管道將自動關閉,逾期無法使用信用卡及便利超商繳納,逾期請自行列印繳費單至台銀各分行臨櫃繳交或利用網路ATM及全省自動櫃員機(ATM)繳納,ATM繳納步驟請詳見繳費單最下欄位。
- 欲貸款者勿持本單繳費,依學生註冊須知規定,超過辦理貸款期限,請勿持本單至台銀辦理貸款。
- 研究所欲貸書籍費及學分學時費請一併辦理貸款,最高可貸14學分。
- 出納組提供電腦設備,供無法自行列印註冊繳費單同學使用。
- 同學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繳費單網址: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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