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產業學院計畫請於4月12日前完成線上計畫申請及計畫經費填報,說明如下:
1.106年度產業學院計畫辦理模式分成產業學程及連貫式培育方案。(請參閱附件簡報檔)
(1)產業學程:
A.由產業學院專班修正而得,不限申請領域別,以對焦政府創新產業與人才短缺產業為主,合作機構應提出具體人才需求,聚
焦大學最後一哩,不受理研究所及學位學程申請。
B.依需求規劃為一或二年期期程,一年期40萬元、二年期70萬元。
C.合作機構聘用規定,採擇優聘用,學程人數(結業人數)應在15人以上。
(2)連貫式培育方案:
A.申請學校尋求合作企業或公民營機構建置系或學院整體產學合作連貫式共同培育方案。
B.對焦政府創新產業或人才短缺產業所需關鍵核心能力及未來具體人才需求。
C.規劃為一年期,聚焦學生在學最後一年,全系或全學院該年級學生適用,系辦理補助100萬元為上限、學院辦理補助200萬元
為上限。
2.計畫申請書分成產業學程及連貫式培育方案,請分別提出申請。若系已申請連貫式培育方案,則當年度不得同時以該系所屬學院名義。同一系可同時申請產業學程及連貫式培育方案,惟連貫式培育方案所訂結訓標準及成效檢核仍應適用於參與產業學程學生。
3.政府創新產業及人才短缺產業內涵及上述第3點,或相關申請問題,參見附件QA。
4.申請產業學程及連貫培育方案數合計以10案為限,採線上送件申請,網址: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
(http://www.iaci.nkfust.edu.tw/Industry/index.aspx),請踴躍提出申請,謝謝。
聯絡單位:教務處
聯絡人:曾榮淙
分機: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