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保管組公告】113年度財物報廢作業通知(2/22增加第三校區涵洞之物品運送路線圖)     公告日期: 2024-02-19

說明:

一、報廢作業自113年2月21日(三)一併報廢單送繳保管組。開始受理報廢事宜。

二、各教師財物保管明細可上財管系統查詢;若需報廢者,請由財物經管人協助報廢作業。

三、請財物經管人自行上本校教職員工使用者入口網站【個人保管財產查詢系統】~【異動作業】/【新增申請案】/【財產報廢單】內填列。

四、報廢時請將報廢物報廢單一併送交保管組點收。有關電腦等資訊設備之報廢,需先送電算中心銷毁硬碟儲存裝置。

五、電腦及大型機械等相關報廢品務必完整繳回,嚴禁拆取部份

六、自113年起因應報廢品存放空間之調整,收繳地點及收繳時間異動,請各單位配合以下程序:

 (一)請依繳存地點分類表勾選地點 (參考八、財物報廢物繳存地點分類表及廢品運送路線圖)。

 (二)繳存於行政大樓操場涵洞之報廢品,因人力調配因素,請參考表訂時段安排運送時間,並事先聯絡保管組承辦人,確認可執行時段後再行搬運,以免撲空

 (三)報廢品中之木製品、窗簾布、瓷磚、石磚、地板、玻璃等無拍賣價值財物,請各單位報廢時勾選【使用單位自行處理】附照片連同報廢單送保管組審核。報廢時,應撕除財物標籤後依廢棄物清理相關規定自行妥善處理另有關危害性物品,請會知環安中心後再依相關法令辦理。

 (四)軟體之報廢:

1.雖達使用年限,但仍在使用中不得報廢。

2.有光碟請一併報廢單送繳保管組。

3.無光碟只有授權書,直接複印授權書一併報廢單送繳保管組。

七、機械內若有油漬,請確實瀝乾後再搬運繳存。

八、財物報廢物繳存地點分類參考表:

1130219

 

1130222

總務處 保管組

113.02.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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