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出納組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生繳費單開放列印通知     公告日期: 2024-01-24

主旨: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繳費單自 113 年1月29日(一)起,請自行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下載並列印繳費單繳費,繳費截止日:2月19日,請務必於開學前繳費完成,以下內容請詳閱。

說明:

1. 繳費前,請再次確認為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單。

2. 繳費單繳費截止日: 113 年02月19日(一),請如期繳費。

3. 學生具減免身分資格者,請持減免後之金額繳費單再做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4. 貸款生:欲貸款者請持學雜費繳費單向台灣銀行辦理貸款,研究所欲貸書籍費及學分學時費請一併辦理貸款,最高可貸14學分(建議以最高14學分進行申貸,以免貸款不足額時需另外補繳現金)。就學貸款可貸金額含書籍費3,000元,低收可加貸生活費4萬;中低收可加貸生活費2萬。就學貸款相關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薛小姐,分機5176。

5. 延修生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至校務 eCare 系統下載「延修/畢生就學貸款申請書」(系統會設定最高可貸金額)並完成核章後,即可直接至臺灣銀行虎尾分行辦理就學貸款,於 113 年2 月 23 日前繳回貸款申請書第二聯至生活輔導組;惟延畢生就學貸款申請書之資料,僅為辦理就學貸款之用,不代表最後網路選課篩選結果;非就學貸款延修生請依規定時間完成加退選手續,並於開學後第二梯次(學雜費/學分學時費)繳費單公告下載之日起,自行於台銀學雜費入口網站列印繳費單後,於繳費截止日前完成並完成註冊。

6. 逾繳費期限各代收管道將自動關閉,將無法使用信用卡、郵局及便利超商繳納。逾期請持紙本繳費單至台銀各分行臨櫃繳納或透過網路ATM、台灣PAY及全省自動櫃員機(ATM)繳納,ATM繳納步驟請詳見繳費單最下欄位。

7. 欲貸款者勿持本單繳費,依學生註冊須知規定,超過辦理貸款期限,請勿持繳費單至台銀辦理貸款。

8. 出納組提供電腦設備,供無法自行列印註冊繳費單同學使用。

9. 同學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繳費單網址: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StudentLogin.aspx

(註:登入識別碼共7碼,為學生之出生年3碼+月份2碼+日期2碼。出生年月日為不足位數者,請於前方自行補數字0,輸入範例如下)

1130123

10.如有學雜費繳費單列印及繳費金額相關問題,請洽 出納組廖小姐 分機:5212 (電話直撥05-6315212)

總務處 出納組 敬啟

1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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