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2025-02-20
  • 國際事務處-蕭婉馨

一、教育部前於113年12月3日以臺教技(四)字第1132303216號函修正發布「補助技專校院培育東南亞語言人才計畫申請要點」,先予敘明。

二、依前開要點第3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教育部補助為每校申請以4班為原則。每班修課學生人數為20人以上者,每班補助經費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修課學生人數未滿20人者,不予補助。獲補助之班級,學校應提列教育部補助經費10%以上之配合款,總經費應將教育部補助經費及學校配合款分開編列敘明。學校於確實開課且修課學生人數符合前開規定者,得向教育部申請補助經費。

三、教育部補助學校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為鼓勵學生培養多元語文能力,是以為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及維持高等教育教學品質,外國學生不得修習該國母語基礎課程。

四、符合申請補助條件之學校,請於114年3月12日(星期三)前函報以下文件,並分別寄送紙本各1份至教育部技職司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電子檔請寄至教育部技職司louis0924@mail.moe.gov.tw 及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acexch@mail.ntut.edu.tw,申請文件請勿變更格式或採用校內文件格式提供,資料不全或逾期申請概不受理:

(一)經費申請表(以校為單位彙整1份經費申請表)。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技專校院開設東南亞課程統計表(含經費統計、修課人數統計、授課師資、修課學生名單)。

(三)課程大綱(含課程名稱、每週教學進度)。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劉小姐,02-2771-2171#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