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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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單位 |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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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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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職稱 |
助理員(校安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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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相關業務。 2.教學設備、器材之申請、保管、維護。 3.軍訓人員專業研討活動及擴大會報業務。 4.中二區資源中心相關會議及教育類業務。 5.軍訓室各項會議資料綜合業務。 6.學生兵役役期抵免業務。 7.輪值校安中心勤務。 8.學生生活輔導。 9.其它臨時交付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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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除正常上班外需配合輪班值勤,輪值時間區分:日班0800-1700時、晚班1500-2400時及夜班0000-0900時(假日輪值時間區分:夜班0000-1200時、晚班1200-2400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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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尤佳(若無前項證書,入職以後俟教育部規劃訓練時程,參加在職訓練取得教育部核發證書亦可)。 3.溝通表達能力佳。 4.有服務熱忱。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6.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7.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8.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9.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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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 2.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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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具資料 |
2.「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 mail至liuwm@nfu.edu.tw 3.學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個人證照等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查閱申請書」。 7.「個資蒐集告知函」。 8.「甄選具結書」。 9.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10.原住民族人員戶口名簿影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11.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單位軍訓教官職務出缺至該軍訓教官職缺報到前所需之短期人力,以編制外校聘人員(職代)聘任,依學士學歷33,576元敘薪,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應依規定辦理離職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續聘及留(延)用,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13年10月21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單位(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留先生收
(信封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5.聯絡電話:05-631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