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助理員 徵人啟事 公告至111年8月12日止

  • 2022-08-02
  • 人事室-林金櫻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助理員 徵人啟事

需求單位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需求人數

正取1人,備取1-2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需求職稱

助理員(校安人員)

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2.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

  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3.災害防救、學生校外賃居、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4.交通安全、學生生活輔導。

5.軍訓室(教官室)業管相關業務。

6.其它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若無前項證書,入職以後俟教育部規劃訓練時程,參加在職訓練取得教育部核發證書亦可或具2年以上學務工作經驗)。

3.溝通表達能力佳。

4.有服務熱忱。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6.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7.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8.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9.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

2.面試。

3.電腦文書處理測驗(Excel、PowerPoint、校安通報)

檢具資料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 mail至wang@nfu.edu.tw

3.學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個人證照等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查閱申請書」。

7.「個資蒐集告知函」。

8.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口名簿影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10.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備註:

1.本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32285元,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11年8月12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單位(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軍訓室王世宗先生收

(信封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助理員(校安人員) 。

5.聯絡電話:05-631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