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產學攜手專班約用人員徵聘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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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單位 |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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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產學攜手專班約用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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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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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業務項目 |
1.產攜班排課及授課鐘點等課務相關事宜。 2.產攜班招生相關業務。 3.產攜班網頁管理及資訊更新。 4.產攜班相關申請作業及會議辦理。 5.產攜班相關核銷採購業務。 6.協助系所課程及招生相關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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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 大學學歷,具大專院校工作或產攜及招生業務經驗者尤佳。 2. 人際溝通表達能力佳,具獨立作業及團隊合作能力。 3. 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5.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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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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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具資料 |
1.學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 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2.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 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個人履歷表(請以電子郵件寄至:wlyang@nfu.edu.tw)。 4.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以電子郵件寄至:wlyang@nfu.edu.tw)。 5.應徵人員查閱同意書(請詳閱並簽署)。 6.個資蒐集告知函(請詳閱並簽署)。 7.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署)。 8.符合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證明正反影本;符合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戶 籍謄本(無則免附)。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計畫案聘任之編制外計畫人員,依學士學歷33,576元起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產攜專班計畫結束止,有關人事管理請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截止日期: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以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紙本)。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4.收件人:楊小姐(信件請註明:應徵材料系產學攜手專班約用人員)
5.聯絡電話:05-631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