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助理員徵聘啟事 公告至111年7月11日止

  • 2022-07-05
  • 人事室-林金櫻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助理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職稱

助理員

需求人數

正取1人 備取1-2人 (若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工作業務項目

1. 實習實驗室與教室管理(含財產保管)。

2. 工程教育認證資料統計與報告整理。

3. 協助辦理招生業務。

4. 辦理資通訊相關業務(含系網頁維護)。

5. 技專校院資料庫填報。

6. 協助環安相關業務。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大學學歷,具大專院校工作經驗者尤佳。

2. 人際溝通表達能力佳,具獨立作業及團隊合作能力。

3. 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5.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約用人員履歷表」及「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以電子郵件寄至:

   wlyang@nfu.edu.tw

2.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

   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 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

   經驗之資料)。

4. 其他相關證明(工作經驗證明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

5.「查閱申請書」及「個資蒐集告知函」,請詳閱並簽名。

6. 符合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 符合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如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為書面審查依據,請郵寄紙本或親送至本系。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支給表敘薪32,285元,有關人事管理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辦理。

2.資料送達截止期限:111年7月11日(星期一)17:00前,以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本校另依

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

3.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

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4.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5.收件人:楊小姐 聯絡電話:05-6315461。(信封請註明:應徵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