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徵聘啟事 公告至114年5月12日止

  • 2025-04-30
  • 人事室-林金櫻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需求人數

正取2人 備取1-2(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上班地點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工作業務項目

職務A

1.個別諮商、團體諮商、高關懷篩檢、危機處理、心理測驗、班級輔導。

2.主責院個管業務。

3.協助新生施測。

4.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特色主題計畫。 

5.承辦班級輔導業務。

6.承辦實習心理師業務。 

7.心理假系統管理。 

8.支援中心活動,以及協助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務B

1.個別諮商、團體諮商、高關懷篩檢、危機處理、心理測驗、班級輔導。

2.主責院個管業務。

3.協助新生施測。 

4.導師輔導知能研習活動辦理。 

5.辦理與執行團體督導事宜。 

6.承辦兼任心理師業務。

7.學生轉銜輔導業務。

8.諮商預約系統管理。

9.支援中心活動,以及協助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限教育部認可之諮商輔導、心理、社工等相關領域研究所畢業,並有心理師、社工師之專業證照者。

2.具有大專院校輔導實務經驗尤佳。 

3.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4.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人士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yichia@nfu.edu.tw

2.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檢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心理師或社工師專業證照影本,以及其他之個人證照影本(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其他相關證明(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如係國外證明影本,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查閱聲明書」、「個資蒐集告知函」以及「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名。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2~8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備註:

1.本聘任案依據114年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編制,屬計畫案聘任之計畫人員,薪資依碩士學歷44,402元敘薪,另享有專業證照加給5,500元、勞健保、勞退等等,相關人事管理請參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計畫結束止。

2.截止期限:114512日(星期一)17:00前以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專業輔導人員)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4.收件人:陳依佳

5.聯絡電話:05-63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