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啟事 公告至114年4月30日止

  • 2025-04-22
  • 人事室-林金櫻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啟事

需求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需求人數

正取1人,備取1-2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需求職稱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1. 學生宿舍住宿費收繳及退費申請等帳務處理。

2. 學生宿舍人員管制及各類統計資料建立。

3.協助學生宿舍管理員工作執行。

4. 學生宿舍預算編制與執行。

5. 協助學生宿舍管理員工作執行。

6. 舊生優先住宿申請及床位編排、抽籤、公告等相關事宜。

7. 校務評鑑生輔組窗口。

8. 暑假清潔工作規劃。

9. 宿舍委外業務管考(保全、清潔人員)等相關業務。

10. 辦理年度例行列管合約簽案。

11. 辦理新建大樓每期還款等事宜。

12. 負責校外來文簽辦及針對住宿各類意見之回覆。

13.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熟悉電腦資訊實務操作能力。

3.積極負責可獨立完成作業,具良好協調與溝通能力及服務熱忱,態度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4.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5.符合資格並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辦理過政府採購業務、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請詳檢具資料)。

2.面談審查。

檢具資料

1.「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e-mail至e90001@nfu.edu.tw 

2.「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查閱同意書」、「個資蒐集告知函」及「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名。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6.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7.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專業證照、工作資歷證明等(無者免附)。

*以上2~7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備註:

1.本案聘任案係單位公務人員職缺出缺至該公務員職缺錄取分發前所需人力,以編制外校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聘任,依學士學歷敘薪33,576元。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聘期屆滿應依規定辦理離職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續聘及留(延)用,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單位(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薛小姐收

(信封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5.聯絡電話:05-631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