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諮商師(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公告至114年10月23日止

  • 2025-10-17
  • 人事室-林金櫻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諮商師(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需求人數

正取1人 備取1-2(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上班地點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工作業務項目

1.個別諮商、團體諮商、高關懷篩檢、危機處理、心理測驗、班級輔導。

2.主責系個管業務。

3.協助新生施測。

4.性別平等教育推廣系列活動。 

5.多元性別學生支持與宣導。 

6.學生懷孕輔導諮詢專線。 

7.就學輔導回覆平台窗口。 

8.支援中心活動,以及協助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限教育部認可之諮商輔導、心理、社工等相關領域研究所畢業,並有心理師、社工師之專業證照者。

2.具有大專院校輔導實務經驗尤佳。 

3.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4.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人士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yichia@nfu.edu.tw 

2.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檢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心理師或社工師專業證照影本,以及其他之個人證照影本(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其他相關證明(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如係國外證明影本,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查閱聲明書」、「個資蒐集告知函」以及「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名。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2~8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備註:

1. 本聘任案係編制外校聘人員職務,依碩士學歷45,734元敘薪,另享有專業證照加給5,500元,相關人事管理請參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聘期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115731日止)

2.截止期限:114年10月23日(星期四)17:00前以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校聘諮商人員)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4.收件人:陳依佳

5.聯絡電話:05-63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