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助理員徵才啟事公告至114年12月24日止

  • 2025-12-12
  • 人事室-林金櫻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助理員 徵才啟事

需求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
需求職稱 助理員(生活管理員)
工作業務項目
  1. 住宿生生活輔導與管理事務。
  2. 學生宿舍門禁管制與安全維護。
  3. 管理與維護學生宿舍之宿舍設備。
  4. 學生宿舍行政事務。
  5. 協助宿舍區個資資安業務。
  6. 協助學生宿舍床位管理事宜。
  7. 協助辦理宿舍活動。
  8. 配合宿舍業務需要輪班值勤。
  9.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大學畢業。
  2. 具英語溝通能力者,如無證照應積極參加校內外相關課程。
  3. 熟悉相關文書軟體處理能力,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尤佳。
  4. 善溝通協調、細心謹慎、耐心有責任感、具活動規劃與團隊合作能力。
  5. 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6. 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籍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7. 須配合宿舍業務需要輪班。
  8.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9. 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
評分項目
  1. 書面資料審查(請詳檢具資料)
  2. 面試。
檢具資料
  1. 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e- mail至 ccycykk183@nfu.edu.tw
  2. 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3.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 查閱同意書」、「個資蒐集告知函」及「甄選具結書」:請詳閱並簽名。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6. 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7. 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專業證照、工作資歷證明等(無者免附)。
*以上2~7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或親送

備註:
  1. 本校校聘人員係編制外校聘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34,583元,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
  2. 資料收件截止期限:114年12月24日(三)17:00前寄達或親送,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如需退還投遞資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 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4. 郵寄地址:63201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 64 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
  5. 收件人:生活事務組張先生收 (信封註明:應徵「學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助理員),聯絡電話: 05-6315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