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助理員徵才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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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單位 |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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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 |
正取2人,備取1-2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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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職稱 |
助理員(校安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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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職務A: 1.交通安全教育相關業務。 2.軍訓室網頁更新與管理相關業務。 3.輪值校安中心勤務。 4.學生生活輔導。 5.防制藥物濫用相關業務。 6.其它臨時交付事項。 7.寒、暑假及新生家長聯繫函。 8.宿舍學生管理綜合業務。 9.臨時交辦事項。 10.本校實施工作遷調,學生事務處內各單位同仁工作內容將定期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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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B: 1.辦理大雲林小蝸牛賃居服務策略聯盟及安全評核相關業務。 2.辦理校外賃居生座談會、房東座談會、租屋博覽會等相關業務。 3.辦理年度校外賃居訪視活動及賃居學生輔導工作。 4.負責本校雲端租屋網LINE群組及虎科大雲端租屋網,房東相關資訊建置、更新、聯繫與審核。 5.辦理校外賃居獎助學金申請及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等業務。 6.協助配合雲端租屋平台系統小組,推展相關業務工作。 7.校外工讀、輔導與訪視。 8.輪值校安中心勤務。 9.學生生活輔導。 10.其它臨時交付事項。 11.學生與幹部資料收集。 12.宿舍學生管理綜合業務。 13.臨時交辦事項。 14.本校實施工作遷調,學生事務處內各單位同仁工作內容將定期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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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除正常上班外需配合輪班值勤,輪值時間區分:日班0800-1700時、晚班1500-2400時及夜班0000-0900時(假日輪值時間區分:夜班0000-1200時、晚班1200-2400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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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尤佳(若無前項證書,入職以後俟教育部規劃訓練時程,參加在職訓練取得教育部核發證書亦可)。 3.溝通表達能力佳。 4.有服務熱忱。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6.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7.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8.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9.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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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電腦文書處理測驗(公文及計畫撰寫、文宣海報製作)。 3.面談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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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具資料 |
2.「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 mail至liuwm@nfu.edu.tw 3.學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個人證照等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查閱申請書」。 7.「個資蒐集告知函」。 8.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口名簿影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10.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
備註:
1.本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33,576元,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13年08月14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單位(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留先生收
(信封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助理員(校安人員) 。
5.聯絡電話:05-631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