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學生生活事務組 )。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至相關單位辦理。
115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助學金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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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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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助學金 |
大學部: |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限非就讀「工學院」、「商學院」及「工/商相關科系」之大學生申請。 (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高中(職)學生經甄試或考試錄取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並取得入學證明者,其德行評量/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大過處分)。 2. 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之本國學生,其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75分以上或優等。 3. 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之本國學生因家遭變故休學擬復學者,其未休學前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三) 限制條件: 1. 二技生、五專生、夜校進修生、推廣教育生、延畢生、非本國籍者(如陸生、僑生)、公費生請勿申請。 2. 本助學金與連德工商發展獎學金,請擇一申請。 三、 相關網址與聯絡資訊 (一) 相關網址:李連來助學金。 (二) 如有疑問請洽 02-25232422。 |
注意事項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如有需要請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