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115學年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21日止 (逾期恕不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至生活組辦理。

115學年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

每名新臺幣
15,000元整
(一學年)

一、 申請方式

(一) 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2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至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二、 獎助規定

(一) 通過審核者一學年頒發助學金新臺幣15,000元整。

(二) 受領限制:每名學生以受領三次為限,每學年限領一次;五專學生限就讀一至三年級期間申請。

三、 申請資格

(一) 凡就讀於雲林縣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詳情請參考附件發放辦法)。

(二) 願意於一學年內參與12小時以上志願服務,志願服務不限任何志工運用單位或地區。

(三) 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失。

(四) 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已獲得其他機構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