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115學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

★★ 業務承辦單位聯絡資訊:陳雅萍小姐 電話:(02) 2725-9988 分機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郵寄至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辦理。

115學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115學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每名新臺幣
60,000元整
(一次發放)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前,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申請文件函寄該基金會甄選。(以郵戳為憑)

(二) 郵寄地址:(11073)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二、 申請資格

(一)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 成績標準:

1.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2.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四) 特殊條件: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75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三、 申請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獎助學金申請書。

2.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3. 當事人同意書:

(1) 需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

(2) 包括父母、兄弟、姊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4.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5. 財力證明文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市區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6.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7.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注意事項與承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