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止 (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送至生活組辦理。
115學年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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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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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制專科學校1-3年級學生:每名3,000元。 二、 大專院校及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專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生:每名5,000元。 |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115年9月2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設籍基隆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各款之標準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1. 成績標準: (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65分以上。 (2)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甲等)。 2. 家境清寒標準:經里辦公處證明家境清寒或列為低收入戶經區公所證明者。 ※ 凡已享受公費者不予發給。 三、 申請文件 ※ 如為影本者,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2. 前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3. 黏貼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之在學證明。 4.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5.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6. 前一學年獎懲證明。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