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基金會02-2344-5766。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止 (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至相關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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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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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 |
每名新臺幣 |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至生活組辦理(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格與對象 (一)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高一學生)。 (二)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如以等第計分者,依該校等第對照表,相對於總平均 80 分以上之等第)。 (三) 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四)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三、 申請文件 (一) 各組申請文件請詳閱當年度「申請作業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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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組 |
每名新臺幣 |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至生活組辦理(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格與對象 (一) 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大一學生及研究所以上學生。 (二)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如以等第計分者,依該校等第對照表,相對於總平均 80 分以上之等第)。 (三) 前一學年(指申請當年之前一學年的上下學期,起自前一年9月至次8月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3天(或累計20小時)以上。 (四) 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五)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三、 申請文件 (一) 各組申請文件請詳閱當年度「申請作業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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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好厝邊』組 |
每名新臺幣 |
一、 申請方式與資格 (一) 參與中華電信基金會『數位好厝邊』計畫之在學學生。 (二) 由中華電信基金會遴選出成效卓著之『數位好厝邊』計畫,主動聯繫該計畫負責人提報舉薦最多3名參與計畫個案之在學學生名單,由基金會遴選給予獎學金。 二、 申請文件 (一) 各組申請文件請詳閱當年度「申請作業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