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5年度獎助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基金會。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9月1日上午09:00至115年9月30日17:00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依各獎項規定之申請方式(網路申請或紙本郵寄),於期限內完成辦理。

115年度 陽光獎助學金 / 陽光獎 / 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 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陽光獎助學金

每名新臺幣
3,000 ~ 12,000元整
(依類別與學制而定)

一、 申請方式

(一) 開放網路申請。

(二) 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二)至115年9月30日(三)截止。

二、 申請資格

(一) 共同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

(二) 傷友需符合重大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或顏面損傷(頭、頸、臉部有明顯損傷或疤痕)或因疾病/意外致顏面/身體外顯部位有清晰可辨識之外觀差異者。

(三) 獎學金類別與條件(擇一申請):

1. 第1類(傷友本人為在學學生):

(1) 學習獎學金(114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擇一):

1. 優秀獎學金:國小總平均90分以上;國中、高中(職)、大專、研究所總平均80分以上。(獎金3,000~6,000元)

2. 助學金: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研究所總平均60分以上。(獎金4,000~12,000元)

(2) 嘉義世華工商婦女協會-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114學年度特殊才藝個人校際比賽獲前三名者。(獎金4,000~12,000元)

(3) 升學獎學金:115學年度錄取公私立大專、研究所、博士班並完成新生註冊。(獎金10,000~12,000元)

2. 第2類(傷友子女為在學學生):

(1) 陽光子女學習獎學金:

1. 勇源-陽光子女優秀獎學金:國小90分以上;國中、高中(職)、大專、研究所80分以上。(獎金4,000~12,000元)

2. 陽光子女助學金:各學制總平均60分以上。(獎金3,000~6,000元)

(2) 明閱科技-陽光子女才藝優秀獎學金:114學年度特殊才藝個人校際比賽獲前三名者。(獎金4,000~12,000元)

(3) 明閱科技-陽光子女升學獎學金:115學年度錄取公私立大專、研究所、博士班並完成新生註冊。(獎金4,000~6,000元)

三、 申請文件

(一) 基本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書。

2. 本人存摺封面(帳戶以受獎者本人為限)。

3.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4. 依類別檢附相關證明:成績單(蓋有學校戳章)、個人比賽得獎證明或在學證明。

5. 申請第2類獎學金者,須檢附含服務對象及在學子女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 初次申請者加附文件:

1. 自傳(600字以上,國小300字以上)。

2. 損傷證明文件(全身照片或診斷證明書)。

3. 全戶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陽光獎

1. 卓越獎:15,000元(3名)
2. 傑出獎:12,000元(7名)

一、 申請方式

(一) 採書面郵寄報名,掛號寄至: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五樓【東區中心 陳采彤 收】。

(二) 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二)至115年9月30日(三)截止。

二、 申請資格

(一) 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二) 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方符合顏面損傷、重大燒傷或外觀顯著差異者。

(三) 推薦條件(符合其一):以正面態度展現自信努力有具體楷模事蹟者;或面對家庭巨變仍樂觀進取、扶持成長者。

(四) 備註:可與陽光獎助學金同時申請;曾獲獎者3年內不得再申請。

三、 申請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書。

2. 受推薦者自傳。

3. 親友/師長/社工等推薦函。

4. 受推薦人本人存摺封面。

5.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6. 3個月內戶籍謄本。

7.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8. 損傷證明文件(照片或診斷書)。

9. 佐證資料與照片(生活照/事蹟照2張、獎狀等)。

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依基金會核定為準

一、 申請方式

(一) 一律採網路申請並上傳應備文件。

(二) 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

二、 申請資格

(一) 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等外觀顯著差異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或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二) 類別擇一申請:

1. 電腦優秀獎助學金:114/7/1~115/6/30參加國內政府正式檢定通過者(不含校內檢定及TQC檢定)。

2. 電腦傑出才藝獎:114/7/1~115/6/30參加政府、學校或民間團體之電腦專才比賽獲獎者(學生須為校際比賽)。

三、 申請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3個月內,初次申請者)。

3. 自傳600字以上(初次申請者)。

4. 本人存摺封面。

5.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6. 損傷證明文件(初次申請者)。

7. 電腦技能檢定證明 或 特殊才藝得獎證明。

萬足燒傷勞工子女
大專生獎助學金

每名新臺幣
5,000元整
(名額至多20名)

一、 申請方式

(一) 採書面掛號申請,寄至: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五樓【東區中心 陳采彤 收】。

(二) 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止。

二、 申請資格

(一) 父母一方為重大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且須為勞工身分。

(二) 在學子女須為現就讀大專院校學生(含日、夜間部、補校)。

(三) 114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0分(含)以上。

(四) 可同時申請當年度「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陽光子女助學金」或「明閱科技-陽光子女升學獎學金」。

三、 申請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專用申請書。

2. 申請者與傷友之戶籍謄本(3個月內)。

3. 自傳(600字以上)。

4. 申請者本人存摺封面。

5.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6. 父母一方之損傷證明文件(照片或診斷書)。

7. 父母一方之勞保或在職證明(臨時工由雇主開立)。

8. 114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單(影本須蓋學校戳章)。

9. 未來4年學習/讀書計劃(格式不限,500字以上)。

 
注意事項與聯絡資訊
  •  審核結果將於115年11月20日前由陽光基金會官網公布、簡訊或書面正式通知。
  • 核准通過者須於期限內寄回簽名收據;專科以上受獎人務必出席頒獎典禮或參與公共服務至少4小時,否則喪失隔年申請資格。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03-8350380 #110 陳采彤小姐,Line帳號:@320ixk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