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115年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115年9月1日~11月30日前,請至線上申請: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辦理。
獎學金金額
(一)希望獎:如經審核獲獎者,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0,000元整。
(二)銘日獎:如經審核獲獎者,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50,000元整。
(三)永耀獎:目前就讀碩博士班之校友,經審核通過者,每名可獲核發新臺幣100,000元整。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二)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三)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四)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60分(含)以上。
申請文件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一) 申請人基本資料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在學證明:請提供以下任一份有效之在學證明文件,作為申請資格依據:
1.學校開立之正式在學證明(需蓋章或具電子簽章)
2.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四)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1.大學一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博士班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歷成績單(例有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績,碩一生提供大學成績,博一生提供碩士成績)。
2.在學學生:請提供114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與操行成績證明。
3.成績單須由學校教務單位核發或蓋章,以確保資料真實。
(五)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請於紙本同意書上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清晰寄送,字跡須完整且可辨識。
(六) 學習歷程分享(依申請身分二擇一填寫)
【新申請者(首次申請本獎助學金者)】
撰寫主題: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撰寫方向:請回溯過去您在永齡希望小學就讀的點滴時光,分享讓您最深刻的人、事、物,並描述這段經歷對您現在的學習或人生階段帶來了什麼長遠的影響?
【舊申請者(曾獲得本獎助學金者)】
撰寫主題:我的年度成長日記
撰寫方向:請分享這一年間您在「學業表現」、「其他成果」或「個人目標」上有什麼新的突破與實踐?這份支持對您帶來了什麼具體的改變與幫助?

(七)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申請人可依個人學習歷程與經驗,自行提供有助於審查之補充資料。雖非必要項目,惟提供者將有助於審查委員更全面了解申請人背景與潛力,不提供者亦不影響基本審查資格。
【新申請者(首次申請本獎助學金者)】
建議檢附近4年內最能代表您個人特質、專長、社會服務或克服逆境之佐證資料,協助審查委員快速認識您的多元面貌。
【希望獎得主(曾獲希望獎之申請者)】
歡迎您今年再度申請與挑戰更高獎項!如果您今年希望爭取銘日獎或更高獎項,可重新提交新的申請檢附資料,但請同時附上「過去一年內」的新成果、新成績或學習反思,向評審委員展現您持續精進、追求卓越的韌性與突破。
【銘日獎得主(曾獲銘日獎之申請者)】
請以「過去一年內」的新進展、新成果或進階表現為主。本會已妥善保留完整原始資料可予以回溯,請勿重複提交與去年完全相同之舊檔案,以利審查委員看見您獲得獎助後的年度蛻變與成長軌跡。

建議可檢附下列項目之一或數項:
1.競賽成果證明:如各類學科、技能競賽、專題發表、藝文或體育比賽之獲獎紀錄或參賽證明。
2.國際參與紀錄:如參與海外交流、國際論壇或其他跨國性活動之參與證明。
3.志工服務紀錄:包括校內外志工服務、公益參與、社區服務等之時數證明或相關單位出具之服務證明。
4.具名推薦文件:由具了解申請人表現之師長、指導教授、社工人員或長期互動之見證人出具,應說明彼此關係與具體觀察內容。
5.學習歷程資料:如社團參與、營隊紀錄、學習心得、作品集、成長反思等,有助說明學習軌跡與潛力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