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辦理111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簡章及附件各乙份,推薦符合資格優秀學子參加甄選,詳如說明。

  • 2022-01-14
  • 國際事務處-蕭婉馨

一、推薦符合資格之優秀學生參加甄選,每校最多推薦5名;推薦名單及其申請表件請於111年2月18日前送達國際事務處,另將申請表件之PDF檔案請傳送至電子信箱:wendy.hsiao@nfu.edu.tw。

二、應繳文件: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於各頁面底端中央位置加註頁碼,1 式 5 份,每份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一) 報名表。

(二) 個人簡歷(以波文或英文撰寫,至多限兩面 A4 篇幅)。

(三) 讀書計畫(以波文或英文撰寫,含擇赴波蘭就讀之學習動機)。   

(四) 最高學歷英文畢業證書、英文歷年成績單(110 學年度大學應屆畢業 生請於 111 年 7 月前繳交畢業證書)。

(五) 碩士班(含)以上英文在學證明(申請選讀波蘭語言文化課程者加 繳此份文件)。

(六) 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七) 推薦信 1 封(以波文或英文撰寫)。

(八)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無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