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所簽雙邊科學合作協定,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雙方交流互訪人員須分別向國科會及愛方(ETAg)研提計畫,任一方未收到計畫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檢送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各1份,相關資訊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三、旨揭計畫執行期程自明(202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補助案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申請期限:至2025年1月6日止,計畫主持人完成計劃書並上傳至申請系統後,請聯絡國際事務處蕭小姐(分機5192),以俾利於申請截止日前函送申請名冊。計畫主持人請控留申請機構受理窗口辦理行政作業之時間(14個工作天),以免逾期致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