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及印度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國科會及印度DST之規定辦理;其中,我方計畫主持人資格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相關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旨揭徵求案資訊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四、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吳思穎科員,電話:(02)2737-7431。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止,計畫主持人完成計劃書並上傳至申請系統後,請聯絡國際事務處蕭小姐(分機5192),以俾利於申請截止日前函送申請名冊。計畫主持人請控留申請機構受理窗口辦理行政作業之時間(7個工作天),以免逾期致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