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蒙古MECSS簽署之科技合作協定辦理。
二、本案計畫主持人資格為刻正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須與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四、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同步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
五、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六、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計畫主持人完成計劃書並上傳至國科會申請系統後,請聯絡國際事務處蕭小姐(分機5192),以俾利於申請截止日前函送申請名冊。計畫主持人請控留申請機構受理窗口辦理行政作業之時間2周,以免逾期致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