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客家委員會112年4月13日客會綜字第1126000421號辦理。
二、教育部前以112年2月24日臺教技(三)字第1120020136號函轉旨揭訊息,先予敘明。
三、為鼓勵青少年參與國際事務及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該會特籌組「客家青少年國際事務訪問團」,預定自本(112)年7月31日至8月14日前往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歡迎15至18歲(93年9月2日~ 96年9月1日間出生者) 之五專在校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具有客語、英語溝通能力者,踴躍報名參加。
四、為提供更多認同客家文化的學子出國參訪機會,報名期限延至112年4月21日,請協助廣為宣傳,相關報名資訊請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查詢下載(https://www.hakkayouth.com.tw/)。
五、本案業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志願服務國際交流協會辦理,有任何疑問請洽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7)343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