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
★★ 業務承辦單位: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管理處台船學院 高小姐(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以郵寄方式寄至「812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管理處台船學院 高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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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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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公司 |
1. 大學生: 2. 碩士生: 3. 博士生: |
一、 申請方式與甄選流程 (一) 申請方式: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812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管理處台船學院 高小姐收」。 (二) 甄選流程:依序進行文件審查及面談。 二、 申請資格與對象 (一) 身份條件: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持有)外國國籍。 (二) 領域與學籍限制: 1. 就讀國立(科技)大學之理工相關科系(以造船、輪機、電機、機械、海洋工程尤佳)之大學三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為主。 2. 排除對象: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學生,以及台船公司現職或留職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三) 成績與能力標準: 1. 英文能力:須具備多益成績600分(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2. 學業成績:前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含)以上。(若學校採等第制,則依該校「等第積分平均GPA轉換百分制對照表」計分) 3. 操行與懲處:操行成績平均達80分(含)以上,且無記小過(含)以上之處分者。 三、 申請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書。 2. 學生證及身分證影本。 3. 學業(含操行)成績單正本。 4. 語文能力證明、個人證照、獎狀或其他能力證明資料。 5. 3個月內體檢資料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