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輔系及雙主修開放(延長)第2次申請公告
一、受理截止日: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四)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
輔 系:各系學生得自二年級起至四年級第一學期申請修讀本校或簽約他校相同學制性質不同學系為輔系。
雙主修:本校四年制學士學位班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得自二年級起至四年級第一學期,申請修讀本校或簽約他校相同學制性質不同學系為雙主修。
三、欲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同學,請先參閱各系網頁公告的應修科目表或至教務處/教學業務組/輔系與雙主修專區參閱相關規定。(網頁連結)
四、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之學生須填具申請書,送主系及加修學系審查及核章後,請務必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將完成核章之申請書送回教務處教學業務組。(網頁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