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就學貸款貸書籍費、生活費者,提供銀行帳戶者,其退費於 115年6月11日(星期四)匯入學生本人帳戶。
二、114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就學貸款貸書籍費、生活費者,提供郵局帳戶者,其退費於 115年6月13日(星期六)匯入學生本人帳戶
三、學生如未於6/11 或 6/13 收到匯款者,將於6/18(週四)統一通知學生提供正確帳戶,以供匯款。
四、其中多名學生有超貸的金額(超過最高可貸金額),款項直接退還承辦銀行的學生貸款帳戶。
五、如有本公告所示之就學貸款相關問題,請洽生活組承辦人 彭先生 (分機5133,手機直撥05-6315133)
學務處 生活組 敬啟
115.06.10
1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