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外交部109年12月30日外國組二字第10927521520號函(附件1)辦理。
二、、APEC開放21個會員內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公民、即將畢業之大學生或刻修讀碩士學位之研究生於110年1月17日前提出申請。
三、本案實習公告請參考APEC網站(https://www.apec.org/About-Us/Policy-Support-Unit/Employment)。PSU承辦人員為Aveline Low(albh@apec.org),我派駐APEC秘書處計畫主任為林秘書宏勳(jlhh@apec.org)。
四、隨文檢送旨揭PSU實習生徵聘公告中文版(附件2)供參,請協助宣傳,鼓勵優秀青年學生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