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助理員 徵才啟事
需求單位 |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校安人員) |
工作內容 |
1.負責宿舍自冶會幹部管理相關業務(含財產)。 2.宿舍幹部訓練。 3.學生扣點銷點及退宿會議。 4.夜間與國定假日值班。 5.維護校園安全。 6.進修推廣部輔導。 7.宿舍學生管理綜合業務。 8.工讀訪視。 9.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時間 |
需配合輪班值勤,輪值時間區分:日班0800-1700時、中班1500-2400時及晚班2400-0900時。 |
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尤佳(若無前項證書,入職以後俟教育部規劃訓練時程,參加在職訓練取得教育部核發證書亦可)。 3.溝通表達能力佳。 4.有服務熱忱。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6.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7.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8.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9.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 2.電腦文書處理測驗(公文及計畫撰寫、文宣海報製作)。 3.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 mail至liuwm@nfu.edu.tw 3.學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個人證照等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查閱申請書」。 7.「個資蒐集告知函」。 8.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口名簿影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10.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
備註:
1.本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33,576元,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13年5月8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單位(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留先生收
(信封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助理員(校安人員) 。
5.聯絡電話:05-631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