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總務處出納組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徴聘啟事
需求單位 |
出納組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至2人(無備取者免)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工作業務項目 |
1. 學雜費註冊作業(繳費收據之印製,補發,繳驗,統計)。 2. 學生就學貸款之退費。 3. 各類收入、補助款項及其他各項雜費等之收取、解繳銀行與結報會計室。 4. 領據之開立。 5. 彙整學雜費資料上傳國稅局。 6. 信用卡收款相關業務。 7.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大學畢業。 2. 商業類及金融類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3. 具會計或出納經驗尤佳。 4. 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5. 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6.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
評分項目 |
1. 初審:書面資料審查。 2. 面試。 |
檢具資料 |
1.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2.「個人履歷表」、「個人基本資料表」,兩者資料請下載表單填妥後E-mail至d883019a@nfu.edu.tw,並請電洽05-6315213確認。 3.「查閱同意書」。 4.「個資蒐集告知函」。 5.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工作經驗和資歷證明影本)。 【以上1~6項相關資料為書面審查依據,請另行郵寄紙本資料】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單位公務人員職務出缺至該公務員職缺錄取分發前所需之人力,以編制外約用人員(職代)聘任,依學士學歷32,285元敘薪,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聘期屆滿應依規定辦理離職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續聘及留(延)用,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截止期限:112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 )17:00前寄達或親送,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4.收件人:出納組陳靖玟小姐(信封註明:應徵助理員)
聯絡電話:05-631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