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0

本(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之「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本年1月28日施行,請查照。

一、依行政院本年1月28日院臺法字第1110002552B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來函、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條文(如附件)。

承辦人:江奇晉

電話:(02)7736-6712

傳真:(02)2397-6778

Read 801 times Last modified on 2022-02-10

NFU 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