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科技部與菲律賓科技部簽署臺菲科技合作基本協議辦理。
二、本案計畫主持人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如附件)。本徵求案同步於科技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
三、本計畫預計自109年10月1日開始執行,補助計畫期間為1年至3年,我方與菲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科技部及菲律賓科技部(DOST)之規定辦理。
四、本案需於109年4月30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並造冊函送科技部,故擬定校內申請受理時間至109年4月15日止,以俾利本處於科技部截止日前函送。
五、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張華維專員,電話:(02)2737-7151。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