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員(身障)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應用外語系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 |
工作內容 |
1.協助本系配課及排課事宜。 2.協助本系各類招生活動、招生作業、校外實習等相關業務。 3.辦理各項計畫案之繕稿、修稿、執行及結案彙整。 4.本系網頁訊息公告與維護更新。 5.管理視聽教室及管理視聽教材。 6.負責教室及設備修繕申請事宜。 7.協助本系評鑑事務。 8.協助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9.主任交辦之事宜及臨時之各項系務工作。 |
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 2.有良好溝通及表達能力。 3.有耐心及服務熱忱,具團體合作精神。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5.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6.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7.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3.電腦文書處理測驗(Word、Excel等) |
檢具資料 |
1. 個人履歷表。(請先電子檔e-mail至afl@nfu.edu.tw)。 2. 個人基本資料(請先電子檔e-mail至afl@nfu.edu.tw)。 3.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 個人證照等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 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 「查閱聲明書」。 7. 「個資蒐集告知函」。 8.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9. 其它有利書面審查之相關資料。 以上為書面資料審查依據,請郵寄紙本資料。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31,040元,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07年11月21日(星期三)截止,以郵戳為憑。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人:應用外語系 葉昭良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應用外語系助理員」)
5.聯絡電話:05-6315805 631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