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學年度第2學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採線上申請)-第二次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2-06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112學年度第2學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線上申請)

中華民國113年01月10日公告

本學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以「電子化表單線上簽核系統」方式申請徵件,

並以跨領域學習及雲林地方學課程為主要徵件類別,

相關申請規定及資料有些微變動,請務必詳閱公告內容,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課程申請:

1.申請人須為本校大學部/專科部學生,組成團隊滿5(含)人以上提出申請。

2.為求教學資源之合理分配,每階段之申請每位專任老師以輔導一門課程一組學生為原則。

3.收件截止時間:

收件期間

審查結果公告

學生選課時程

即日起-2/23(五)

(收件至中午12點整)

預計於學期

第四週公告

(課程規劃範圍:113年03月20日至113年06月09日)

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週,選課人數須達10(含)人以上,人數不足,則不予開課。

4.課程資料繳交說明:請至本校「電子化表單線上簽核系統」提出申請(https://eisms.nfu.edu.tw/login),系統操作說明請見附件或教務處網頁公告。

5.課程經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者才公告開課,並於開課前一週選課人數達10(含)人以上始得以正式開課。本課程採實質審查擇優通過

◎課程說明:

1.自主學習課程是指學生依據有興趣之學習領域,自行組成團隊,規劃學習內容之課程。自主學習的精神在於由學生自己規劃所要學習的主題,培養學生主動學習態度,進而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

2.本期徵件類別:

(1)跨領域學習:延伸學生學習範疇或活動,帶領學生認識不同專業領域的結合,透過不同領域的專業,探討適性課程的主題或議題,進而培養學生第二專長技能或知識。(學習非自身系所的專業領域或將自身專業結合其他領域之課程)

(2)地方學課程:導入地方學習課程引導學生了解雲林在地人文文化、地理環境等相關事物,進行思考探索,增進學生對於雲林土地的認同及了解。(雲林地方學課程)

3.每門自主學習課程以1學分為限,採計原則:課程須滿18小時為1學分。課程時間規劃請依照教育部之規定,同一門課不得連續授課4節(含以上)以及不得採短期密集方式完成課程

4.自主學習課程須設置輔導老師,輔導老師須為本校專任教師,可由學生自行尋找老師,協助安排課程規劃。

5.聘任業界專家授課,須填寫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業界專家資料表。業界專家資格請依本校「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相關規定。

6.課程審查的重點標準:

課程項目

審查重點

課程動機與目的

(1)是否訂定明確的自主學習目標?

(2)是否符合自主學習精神?

(3)是否凸顯學生在課程中所扮演的主動學習角色?

課程形式與內容構想

(1)課程主題設計是否符合由學生所主導規劃的學習內容?

(2)課程內容規劃是否完整?是否清楚說明自主學習活動的進行方式?

(3)課程內容規劃是否與課程主題有明確的連結性?

(4)課程內容是否具備與正式課程的差異性與必需性?

(5)課程內容是否具備跨領域學習/雲林地方學之元素精神?

(6)課程內容是否具備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擴展性或深入性?

(7)擬聘任之業界專家是否符合相關領域專長?

預期成效

(1)是否達成自主學習目標?

(2)是否達到跨領域學習/雲林地方學的成效?

(3)是否達到專業知識的擴展與實務技能的深化?

(4)是否訂定學習成效的具體展現或實質產出?

7.依教育部規定,本課程以實體授課方式進行規劃,不適用於遠距教學。

8.本申請案不得與本校其他處室、中心等單位提出之深耕計畫補助重複申請。

9.開課之課程未來須配合舉辦相關成果展或成果手冊等報告繳交作業。

◎經費補助說明:

1.課程經費來源以高教深耕計畫經費為主,自主學習課程申請獲審核通過後,每門課程最高補助20,000元(跨領域學習) 40,000元(雲林地方學),依下列原則補助金額,補助項目包含:

(1)業界專家授課鐘點費:每小時最高以2,000元計算,並請遵循本校業師協同教學之規定。

(2)業界專家授課補充保費:授課鐘點費總額*2.11%。

(3)業師交通費:補助公車、台鐵、高鐵費用,無法補助計程車與自行開車者之油錢費用。

(4)輔導老師授課鐘點費:如輔導老師有實際授課之事實,得核銷授課鐘點費,鐘點費核定基準依「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核發。

(5)輔導老師授課補充保費:授課鐘點費總額*2.11%。

(6)材料費:教學使用之材料費用(書籍教材不予補助)。

(7)印刷費:包含影印、列印、海報輸出等費用,並於核銷時附上樣張。(最高編列金額請勿超過補助經費的4000元)

(8)雜支:包含文具用品、郵資、電腦周邊耗材,最高編列金額請勿超過補助經費的6%。

2.112學年度第2學期自主學習核銷請於113年6月21日(五)前,將核銷單據送至跨領域學苑辦公室,逾期不受理。如有授課鐘點費等相關核銷問題,需提早告知。

3.如已申請高教深耕計畫經費,不得再與其他高教深耕計畫補助課程同一時段執行,以免有重複支領之問題。

◎成果報告繳交注意事項:

1.請於113年06月14日(五)前繳交以下成果資料:

(1)自主學習課程成果報告書:包含課程資料、修課心得、修課名單、每次課程之活動集錦。

(2)學生學習成效問卷:課程前後填寫問卷,申請通過後提供問卷連結。

(3)學生學習評量單(成績單):由輔導老師至校務ecare「成績上傳」上傳學生成績。

(4)課程照片原始檔:提供成果報告書中的照片原始檔,每份集錦需至少1張授課時畫面照片。

(5)課程成果影片:請製作1支長度最少2分鐘的課程成果影片,內容可包含同學們上課的過程記錄、心得訪談、課程內容或是課程講義等項目,以評量課程實際的執行成效。(非上課錄影影片)

(6)課程手冊(雲林地方學課程):以雲林在地景點歷史背景介紹、當地耆老、導覽員等人物訪談或其他相關地方學內容(內容須包含文字、照片,共10頁,請勿從網路上複製)

參考範例(成功大學): http://exptainan.liberal.nck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showlist&id=762&index=7

2.  統一彙整後成果報告將交由「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委員會」審查,成果報告經審議執行成效未達標準者,委員會得決議保留下期課程申請之權限

3.經委員會審議指定參與相關成果發表活動者,須配合辦理相關活動需求,參與成果發表所需經費會另行補助。

◎自主學習學分認列說明:

1.請至本校「學生教務線上申請系統」提出自主學習1學分認列,申請流程請詳見教務處跨領域學苑辦公室「適性課程學分認列說明」公告(https://reurl.cc/v7REKo)。

2.  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間為當學期皆可提出申請。

3.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間為每學期之開學後至加退選期間提出申請。

◎規劃表欄位針對計畫實施略有更動,請以新表格填寫課程規劃。

◎如對於本公告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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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教務處 跨領域學苑辦公室

聯絡人:專案助理蘇小姐 05-6313124/電子信箱:erinsu@nf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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